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物资流通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物流园区数据采集及成图系统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5日9: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20]047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鄂采计[2020]-11247号
项目名称:物流园区数据采集及成图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3万元
最高限价:13万元
采购需求:物流园区数据采集及成图系统所需的飞行模块、采集模块、成图模块等设备采购、供货、运输、安装、验收、售后服务工作。采购货物技术要求见询价通知书“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使用(包括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稳定的售后服务和现场技术支持;
2.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四)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得:
(一)获取时间:2020年7月28日起至2020年7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二)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询价通知书。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8月5日 9:30时
递交地址: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五、询价时间和地点:
于2020年 8月5日 9:30 时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询价会议,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出席询价会,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物资流通技术研究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7-87521922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联 系 人:樊超 联系电话:027-82655075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