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0年昌平区教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应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智汇中心4号楼1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0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PCG-202007163269
项目名称:2020年昌平区教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应用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运维服务的目标是保证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区,各前端监控点和校级、教委图像信息平台设备及相关软件正常运行:
一、前端监控点和后端关联硬件设备维护
1.利用维护工具每日对前端监控终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2.每季度要至少完成一次对摄像机、编码器、工作站、交换机等前端设备和机房设;
二、其他维护内容及相关要求
1.完成前端所有设备及后台关联设备的固定资产信息采集;
2.需开展前端设备箱安全防护设施的修复加固处理,确保防盗防尘防雨;
3.要定期对摄像机进行擦拭,要实时对树木遮挡情况进行协调处理,保证图像采集效果;
4.需对前端监控点位的防雷系统进行检查和修复,使其达到设计标准,确保接地有效;
三、传输线路、供电电路维护要求:
负责对前端设备供电电路、数据传输链进行日常性维护,保证供电及数据传输正常。
其他应急保障、重大事件保障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号)采购政策;
2.依据《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8号)采购政策;
3.依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 ” 及“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采购政策;
4.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采购政策;
5.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
6.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7.《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2)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投标人必须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9日至2020年08月04日, 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智汇中心4号楼1层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3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0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智汇中心4号楼1层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10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智汇中心4号楼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查阅及购买磋商文件须持有的文件资料:须由其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不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授权事项为领取购买磋商文件,授权日期需在领取文件期限内,以上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
联系方式:姜老师、010-69711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金鼎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智汇中心4号楼1层
联系方式:侯丽娜、010-89780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永新
电 话: 010-89780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