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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理指挥调度中心(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一期)项目

2020-08-03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分中心”)受中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政法委员会委托,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理指挥调度中心(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一期)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项目概况: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理指挥调度中心(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FQZBTB -2020

2、项目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理指挥调度中心(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一期)项目

3、预算金额:620 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20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项目整体完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5日

2、方式:招标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 19日 14点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B202-2开标一室(扬子江中路186号智谷大厦北副楼由行政审批大厅上二楼,请从维扬路转入智谷路,抵达开标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采购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angzhou.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采购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送至或传真交易分中心(传真号码0514-87887956)。未在规定时间前送达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4、本次采购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账 号:9558851108000389709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开发支行
行 号:102312002133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0年8月19日14时30分)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开标前递交查验保证金汇款单,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申明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申明函》的,概不享受此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扬州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514-82880857

2.交易分中心信息

地 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B202-1交易科(扬子江中路186号智谷大厦北副楼由行政审批大厅上二楼,请从维扬路转入智谷路,抵达开标地点)

联系人:宋工 赵工

电   话:0514-87887956

2020年7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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