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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广清一体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8-0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公告
项目概况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广清一体化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业务部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082709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0-202007-120102-0008

项目名称: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广清一体化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广清一体化改造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项目

性质

完成期限

付款方式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广清一体化改造

政府采购

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及上线工作。

1.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

2.项目完成系统开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

3.自系统验收通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

4.合同余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届满一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0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或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证明。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2.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0805 日至 2020 081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业务部

方式:现场领购。领购时需提交《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qyslzb.com),加盖公章办理。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8 27 09 30 分(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市财政局大楼一楼

联系方式:0763-3877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A01a号、A01b号

联系方式:0763-3382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幸男

电话:0763-3382025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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