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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人民法院智能化档案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0-08-07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泰兴市人民法院智能化档案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兴市人民法院智能化档案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三楼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8月27日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XS20200414063

2.项目名称:泰兴市人民法院智能化档案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6.9万元;

5.最高限价:66.9万元;

6.采购需求:档案密集架、中央控制系统平台、库房温湿度自动控制系统、库房空气净化消毒控制系统、库房防盗水浸报警控制系统、库房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库房消防系统等采购、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2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0年8月7日-2020年8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地点:泰兴市行政审批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三楼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3.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现场领取。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0 年8 月27日 9点 00分 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兴市行政审批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三楼开标五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确认函:

(1)递交截止时间: 202081418 时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现场递交至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或将《投标确认函》发送至邮箱1203144114 @qq.com。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将依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列入一般失信名单。

2. 公告发布媒介:

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泰州市政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 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泰兴市人民法院

地 址: 国庆东路161号

联系方式: 0523-87991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523-87723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泰兴市人民法院朱林峰

电 话: 0523-87991168

项目联系人: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洁

电 话: 0523-87723388

 

附件一:投标确认函:

投标确认函

泰兴市人民法院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泰兴市人民法院智能化档案设备采购(TXS20200414063)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手 机: ,

传 真: ,

邮 箱: 。

日期: 年 月 日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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