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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信息中心关于苏州市级政务云数据中台项目招标公告

2020-08-11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苏州市信息中心关于苏州市级政务云数据中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通过数据中台建设,能够使得数据持续使用起来,并通过数据赋能业务,以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政府服务的数据能力,帮助各部门开展大数据分析业务、大数据应用业务,发挥数据价值和效能。

苏州市级政务云数据中台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 年9 月4 日13 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YC2020-G-026

项目名称: 苏州市级政务云数据中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为各部门提供数据归集汇聚的能力,将各类异构数据源的数据采集到数据中台进行集中存储,通过采集汇聚、加工提纯、标准化存储等工作形成统一数据体系,提升数据汇聚加工过程中的标准化程度与数据质量,从而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打破数据孤岛和壁垒,降低各部门数据采集工作的复杂度,为数据应用提供保障。

2、为各部门提供数据综合管理能力,提升数据整体的有序性、安全性、稳定性、规范性,通过有效合理的数据综合管理,提高数据利用的便捷度,更有效地管理数据、盘活数据、使用数据、释放数据价值,助力政务应用以及大数据应用的工作开展。

3、为各部门提供机器学习、深度学习、人工智能等数据分析、预测能力,发掘数据中所蕴含的价值,提升各部门数据分析和数据应用能力,助力各部门开拓新型政务应用模式与大数据应用模式。

4、提供透明化、有效性的统一监控管理服务,保障数据中台业务的正常运行与安全可控,协助管理者对数据中台各个组成部分进行有效、完备、全覆盖的监控管理。

5、对中间信息资源库的建设,保障统一的数据标准与数据质量,同时降低获取中间高频数据的复杂度,提升各部门使用“互联网+监管”数据、“互联网+公共服务”数据的便捷性与效率,支撑高频业务应用的有效开展。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切实保障12个月内完成苏州市级政务云数据中台项目建设(包括3个月的试运行)。建设完成后提供2年的免费运维保障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精神,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本次采购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7日

3.1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并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3.2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3报名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未报名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3.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5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可依法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中标成交信息亦在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网上报名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申领CA 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CA证书解密。请预留足够的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电子标书使用,本项目暂不使用)

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注册咨询:400-998-0000 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在递交投标文件现场,供应商完成签到确认后,“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将自动完成对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相关网站见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登录“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下载打印全部供应商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搜索结果》,并将《搜索结果》递交给评审委员会。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0年9月4日13:00~13:30时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4日13: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2020年9月4 日13:30时(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注:为能准时开标请投标单位注意投标时间。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根据苏财购[2020]52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账户名: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89060154800000174

开户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注: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精神,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的证明前提下,免收投标保证金。

实行国库支付的事业单位参与谈判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现场缴纳,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本票或汇票提交。投标现场缴纳完毕后采购代理机构向其出具缴款证明。现场不接受现金。

七、中标服务费:按预算金额收取,差额累进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 5%;100万以上部分100-500万元为预算金额的1.1%;500万以上部分500-1000万元为预算金额的0.8%。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八、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四份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信息中心

地 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

联系电话:68616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二楼

电话:0512-65159202、65158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应磊

电话:65159202

十、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十一、监督机构: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电话:(0512)68616651

十二、疫情期间加强管理,各投标单位指定人员凭“苏康码”出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申请人员可以登录支付宝APP搜索“苏康码”点击进入,或关注“苏州公安微警务”等微信公众号点击“苏康码”登录模块。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方可自动获取“苏康码”。)。

十三、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发布 。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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