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丰县教育局丰县教育信息化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8-11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丰县教育局丰县教育信息化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丰采招G(2020)08032

  项目名称:丰县教育局丰县教育信息化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6460.34万元

  最高限价:6460.34万元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提升丰县教学质量,以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现代化发展,通过丰县教育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破解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制约因素和瓶颈问题,建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切实促进丰县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针对丰县教育信息化工程项目进行采购。(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教室支撑环境、移动教学课堂、AI智慧课堂、学业数据采集分析、综合素质发展、智慧教育云平台、教育资源应用、教育大数据应用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相应模块交付;自合同签订起提供1年的高中教师信息素养提升服务和个性化学习服务;自合同签订起提供3年的区域学业质量检测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江苏”网();

  ④“诚信徐州”网()。

  ⑤“信用丰县”网。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地点: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9月2日北京时间9点0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9月2日北京时间9点30分;

  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丰县行政审批局五楼东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0年9月2日北京时间9点30分;

  开标地点:丰县行政审批局五楼东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本公告发布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更正公告栏,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徐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询问和质疑

  1.根据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与丰县教育局(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丰县教育局(采购人)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丰县教育局(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丰县教育局(采购人)依法处理。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直接送交或投标人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丰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15050057858

  通讯地址:丰县教师发展中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丰县教育局

  地 址:丰县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李波

  联系方式:15050057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丰县行政审批局五楼西厅

  联系人:李梅英

  联系方式: 0516-89220212?

  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8月11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