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的委托,就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智慧技防小区建设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智慧技防小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DFZCGK202008001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招标内容:根据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南》、省政法委《关于印发全省“智慧技防小区”和“智慧技防校园”建设规范的通知》要求,在全区推广智慧技防小区建设,本次共建设11个小区(慈云花园、金鹰文昌华府、欧洲城、润园、世纪豪园、世纪花园、双汇国际、华府天地、金牛湾、南苑二村、紫薇公馆小区。)主要在小区出入口建设人行出入管理、访客登记和出入管理、车行出入管理等设备,将采集的信息在小区汇聚,通过专线汇聚到公安局机房,通过安全设备进入视频专网。同时建设“智安”小区管理平台、区级汇聚平台。本项目包括软件、硬件及设备安装、调试、质保、培训、后续服务及杆件、基础、施工、绿化恢复、管道铺设、电源接驳等其他所有必须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项目规模:最高限价为3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3、工期: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或监理发放的开工令为准)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 (原件)
2 、资格声明 (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网络覆盖江都行政辖区内的通信运营商。非通信运营商必须保证本系统网络信号传输畅通的能力。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七) 供应商须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录入并完善相关主体信息并且针对此项目进行报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上免费下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09月02日0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2日1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浦江东路111号(锦润国际大酒店向东800米,席家花园对面)开标一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2日10:00
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浦江东路111号(锦润国际大酒店向东800米,席家花园对面)开标一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
联系人:王婷婷
电话:0514-80385712 传真:0514-80385712
网址: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jdfzx/
办公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浦江东路111号(锦润国际大酒店向东800米,席家花园对面)
邮政编码:225200
(二)采购单位: 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
联系人: 刘峰
电话: 0514-86060293
办公地址:扬州市江都区纬三路616号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陆万元整人民币(无论投几个分包)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扬州市江都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扬州江都支行
银行账号:10163001040003858
执收代码:080001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0年09月02日10:00到达指定账户。 (特别提醒: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到指定账户和收款单位执收代码(080001),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备注项目编号。)
九、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声明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声明函》的,概不享用上述政策。
十、欢迎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区级(含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