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指挥中心大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08-12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区级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指挥中心大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怀柔区科学城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X-2020-A0012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指挥中心大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

预算金额: 396.07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指挥中心大屏设置采购

1.LED高清全彩屏:

屏体尺寸:宽13.44m*高2.56m=34.41㎡;单元模组尺寸:160mm×160m;

2.主控设备:

为保障视频切换时的流畅性,从当前视频图像开始切换到另一信号源视频图像正常显示的时间应≤100ms(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

3.分控设备:

支持温度监控;支持网线通讯状态检测、 支持供电电压检测;

4.视频处理拼接器:

最大支持32768*1152输出分辨率;可自定义分辨率(230万点以内);

5.箱体结构:

压铸铝一体化箱体 支持前维护、后维护热拔插 600mm*337.5mm*95mm;

6.屏体钢结构:

按照现场情况定制,要求满足国际规格Q235B级材质,厚度不低于2MM;

7.屏体装饰:定制、外加不锈钢包边;

8.旧屏拆除、理线:对原有屏幕进行拆除并整理连接线;

9.线材、辅料、系统集成设备安装费:

完成本项目安装调试直至终验合格所需一切辅材辅料等;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和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对部分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制度。

3、按照《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

4、按照《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载明对产品(含建材)的环保要求、合格供应商和产品的条件,以及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

5、对于其中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

6、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禁止指定品牌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采购[2004]1146号)禁止指定产品的品牌; 禁止指定产品主要部件的品牌,如计算机政府采购项目中,不得指定微处理器、显卡等的品牌; 禁止采取以特定产品的技术指标作为编制采购文件的依据等方式间接指定品牌。

7、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u《LED显示屏通用规范》 (SJ/T11141-2003)

u《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GB 4943-1995)

u《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GB2423.1-2001)

u《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GB2423.2-1989)

u《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 恒定湿热试验方法》(GB2423.3-1993)

u《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GB4943-2001)

u《电子测量仪器振动试验》(GB6587.4-1986)

u《电子测量仪器运输试验》(GB6587.6-1986)

u《电子测量仪器质量检验规则》(GB6593-1996)

u《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GB9813-2000)

u《电子测量仪器可靠性试验》(GB11463-1989)

u《电子测量仪器包装、标志、贮存要求》(SJ/T10463-1993)

8、通过本项目建设,提升指挥中心显示屏效果,利用LED显示屏技术优势,实现大面积延展无缝拼接,任意方向、任意尺寸、任意造型的个性化展示,呈现完美的展示效果,满足指挥中心的视频监控、指挥调度、会议报告等需求。在拆除旧显示屏的同时,与现有需要投屏的应用系统深度融合,实现所有视频监控平台及相关应用系统的集中展示,提升资源统一管理和可视化展示水平。

9、建设内容:拆除怀柔区公安局指挥中心现有拼接显示屏,在原位置建设一块总面积为屏体尺寸:34.41平方米(宽13.44米*高2.56米)左右的LED显示屏,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包括控制系统、配电系统和钢结构等,屏体采用P1.25高清全彩LED显示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本次招标采购设备合法供货资格和提供服务能力且登记领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2日至2020年08月19日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怀柔区科学城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

方式:

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怀柔区科学城政务服务中心4号开标室(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报名:投标人需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怀柔区分平台(http://114.247.238.26/hrggzy,系统登录栏目-投标人)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携带报名成功的截图至怀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在网上报名或未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注册关注递交保证金等操作如有疑问请参照登录页面下方的《投标人操作说明》或电话咨询怀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69681072

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

①加盖领取单位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如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加盖领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权限须包含领取招标文件);

③领取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领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④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59号

联系方式:王海龙 69687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怀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

联系方式:黄晓爽 69681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晓爽

电 话:  69681072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