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版技防城(社会治安监控系统)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升级版技防城(社会治安监控系统)采购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升级版技防城(社会治安监控系统)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AZH-KZC-GK-20200800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补盲新增道路和重要道路交叉口治安监控点位,完成辖区部分安置小区内部楼道口监控建设。详细数量、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项目采购需求”;
2、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仟壹佰万元整。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格式见第二章第十条示范格式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4、根据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4.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
4.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全部产品的质保承诺书(质保期五年);
4.5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提供2019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5、拒绝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二章第十条示范格式三);
5.2凡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二章第十条示范格式三);
5.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七条。
四、招标文件发布
1、招标公告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8月14日-2020年8月20日。
2.2招标文件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填写《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并发送至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邮箱:814711513@qq.com),确认函接收及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双休、节假日除外)。
2.3招标文件材料费:人民币300元,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 1、如果投标人未填写并发送确认函,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者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填写并发送确认函或未缴纳招标文件材料费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已填写并发送确认函的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且未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并申请按苏财规〔2013〕28号文规定处理。
五、投标文件接收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9月3日下午14时00分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9月3日下午14时30分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五室
4、投标文件接收联系人:蒋文平 联系电话:15061691850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9月3日下午14时30分
2、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五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蒋文平 联系电话:15061691850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张巅 联系电话:13915160000
3、采购人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路26号
4、开标事项联系人:蒋文平 联系电话:15061691850
5、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南路3号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文件中指定帐号,投标保证金具体缴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5条。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缴纳金额为中标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3、本项目资格审查和评分部分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审查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递交的原件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附件:
升级版技防城(社会治安监控系统)采购服务项目定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