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 | 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
公示期限 |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个日历日:自 2020 年 8 月 14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止。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实验中学班班通、电脑、录播室等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实验中学班班通、电脑、录播室等设备采购。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附件。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安全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详见附件。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供货安装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供货安装期)。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执行,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质保期:自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投标人可提供优惠的质保期)。 服务效率:符合相关要求。 六、验收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发布人: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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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采购需求方案及论证资料8.14.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