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一、四号线局部地面段增设安防设备工程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一、四号线局部地面段增设安防设备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020-440100-54-03-048550
二、招标单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甘工 联系电话: 020-83154932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甘工 联系电话: 020-83154932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冯工 联系电话: 020-83180883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监督电话: 020-38180285
三、建设地点: 广州地铁一、四号线
四、项目概况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 本项目主要是对一号线坑口洞口至西朗车辆段北门地面段以及四号线新造车辆段正线洞口、k25、k29、k31标地面段增设安防周界报警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项目内容包括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整体调试以及质保服务。 。
3、最高投标限价: 5413043.48元 。
六、资金来源: 经营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0 年 8 月 26 日 至 2020 年 9 月 16 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0 年 8 月 26 日 00 时 00 分;
截止时间: 2020 年 9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3、开标开始时间: 2020 年 9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备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2)投标人自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400万元或以上的安防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包含周界报警系统或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注:供货及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业绩证明(经业主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业主评价或交货证明等可以证明其合格完成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违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异议受理电话: 020-83106760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mtr.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