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江浦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 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高仿真视频会商系统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QJPZC-公开-2020024
(二)项目名称: 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高仿真视频会商系统项目
(三)预算金额: 1 5 0 万元
(四)最高限价: 1 5 0 万元
(五)采购需求: 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高仿真视频会商系统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六)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并经见证后3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入电子文件中,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入电子文件中,);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入电子文件中);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 8 月 28 日-2020年 9 月 4 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投标人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9月18日9时30分
(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 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
(三)开标地点:
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投标文件是指制作本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投标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U盘)、纸质投标文件一份】。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晟
(2)联系电话:18851269299
(3)联系地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延安东路16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江浦分中心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
联系方式:0517-83643002
3、项目联系方式(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项目联系人:郝芳
电话:0517-83516285
1、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在投标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