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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0-08-31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YC20334034(ZBB)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长九发改审批字(2020)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公益彩票及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市九台区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2.2工程规模:项目改造公寓北楼、公寓南楼、消防水池、场地道路、绿化、管网工程。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营城街道办事处胜利村九社。

2.4计划工期:2020年09月30日-2020年11月30日,共计61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招标范围:经审核合格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且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窗口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及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6、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管理人员,并提供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复印件,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其投标;

7、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须提供近期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2019年)。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开发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民政局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胜利村九队

联系人:马洪彦

电 话:13756595933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431-81905699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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