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控中心监控改造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委托,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04]CS[XJ]2020006、消控中心监控改造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消控中心监控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9-02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4]CS[XJ]2020006
项目名称:消控中心监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45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元
询价保证金:9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 | 视频监控设备 | 1(套) | 否 | 400万星光级红外阵列半球型网络摄像机:1. 400万1/3”CMOS ICR日夜型半球型网络摄像机; 2.支持H.265及/ H.264/ MJPEG编码; 3.最小照度:0.07Lux @(F1.2,AGC ON) ,0 Lux with IR;0.19 Lux @(F2.0,AGC ON), 0 Lux with IR; 4.快门:1/3秒至1/100,000秒; 5.镜头:4mm, 水平视场角:78°(2.8mm,6mm,8mm可选); 6.调整角度 水平:0°~360°;垂直:0°~ 75°;旋转:0°~360°; 7.宽动态范围:120dB; 8.帧率:50Hz: 25fps(2560×1440, 2048 × 1536, 1920 × 1080, 1280 × 720); 9.感兴趣区域 ROI支持三码流分别设置1个固定区域;存储功能 NAS(NFS,SMB/CIFS均支持); 10.智能报警 越界侦测,区域入侵侦测,场景变更侦测,人脸侦测,虚焦侦测,物品遗留侦测,物品拾取侦测,非法停车侦测,人员聚集侦测,徘徊侦测,快速移动侦测,进入区域侦测,离开区域侦测; 11.支持智能后检索,配合NVR支持事件的二次检索分析; 12.工作温度和湿度 -30℃~60℃,湿度小于95%(无凝结); 13.电源供应 DC12V±25%; 14.功耗 5.5W MAX(ICR切换瞬间7.5W MAX); 15.红外照射距离 EXIR 20-30米; 16.防护等级 IP67;其他详见询价通知书。 | 45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按询价通知书规定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1)本询价通知书有列明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本询价通知书未要求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所投产品“均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按本询价通知书规定执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按本询价通知书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其他详见询价通知书。(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08-27 17:00至2020-09-01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询价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询价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09-02 15:00(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六、开启
时间:2020-09-02 15:00(北京时间)
地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大坪路326号
联系方式:88372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二层03-09室
联系方式:0591-87623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淑贞
电 话:0591-87623095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