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安全防护虚拟仿真平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大厦A座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C-CG-2020-A1260C(13949)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0]-13949号
3、项目名称: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安全防护虚拟仿真平台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4(万元)
6、最高限价:24(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
1.将原有的‘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交互式三维虚拟仿真实验系统’和‘安全防范技术虚拟仿真实训系统’修改为2个可以基于浏览器运行的,可依托于学院服务器云端在线加载web实验版本;
2.修改后的‘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交互式三维虚拟仿真实验系统’需包含现场保护与案件受理、车祸现场测量、勘验记录功能,其中现场测量功能需包含基准点选定、基准线选定、勘测点测量3个核心要素;
3.修改后‘安全防范技术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可结合警官学院安全防范技术教学要求,结合不同种类的探测器探测原理,用户可在系统提供的虚拟环境中进行任意部署,了解探测器原理及部署要求,给学生提供真实可行的实训环境;
4.需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交互式三维虚拟仿真实验系统’和‘安全防范技术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原场景进行优化,缩减整体内容体量,以符合web端实验加载运行速度要求;
5.需设计实验认知模块,并进行UI界面设计,以满足虚仿项目理论认知内容的建设要求;
6.需设计练习模式,将原有的交互内容修改为带有提示和引导的练习模式,以符合虚仿项目引导练习模式的建设要求;
7.需设计考核方式:以仿真实操模块为基础,选取部分知识点进行实验考核(考核方式可采用单项选择/多项选择/计时记分等方式);
8.系统需支持对实验所涉及知识点考核(试题)和仿真考核成绩进行自动判定,最终生成实验评估结果(实验报告);
9.实验交互步骤应满足虚仿项目大于10步以上的制作要求;
10.系统需支持web端在线加载,当校方提供的服务器环境支持校内网用户访问时,应支持用户通过有效链接对实验进行访问和加载体验;
11.系统需支持用户初始加载状态中当并发访问量过大时,给与排队数提示;
12.系统实验操作界面设计要求画面美观,级联菜单清晰,界面设置合理,功能按钮齐全;
13.人机交互性好,操作简便,面向对象设计,操作者通过对话框、菜单等简便的操作,能对软件进行熟练操作应用;
14.系统场景内模型不能有穿插、闪面、重面、破面,不能有多边面,保证场景运行无闪烁现象;
15.当项目通过湖北省级评审认可之后,需协助采购方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ilab-x.com)进行数据对接;
16.为满足我方在后期建设中进行不同类型实验内容管理及体验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虚拟现实内容平台类软件,投标现场需要视频演示。大致需求如下:
① 需支持用户通过该平台购买、下载、讨论和分享虚拟现实及虚拟仿真内容;
② 平台需具备客户端,可选择直接进入PC或VR或者其他模式,并可在多模式间自由切换;
③ 需支持从该平台下载内容到本地,并进行体验、浏览、管理;
④ 为满足我方易用性要求,需支持不限于web端、移动端、PC端、VR端访问;
⑤ 为了方便我方即时体验最新版本功能,平台客户端需支持在线更新;
⑥ 需要支持多种VR硬件设备适配如:Windows MR、HTC VIVE、LED大屏、多通道显示交互系统等,并且可支持自动匹配硬件环境和设备。
17.为了便于本项目后期能够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上实现开放共享和避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开发方需协助本项目采购方申请软件著作权,著作权归湖北警官学院所有;
投标方需结合‘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交互式三维虚拟仿真实验系统’、‘安全防范技术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涉爆案件现场处置VR交互式三维虚拟仿真实验系统’3套实验内容,分别为采购人制作符合国家虚拟仿真项目要求的申报简介视频和引导视频,包括实验名称、实验目的、实验环境、实验内容、实验要求、实验方法、实验步骤、实验注意事项等。简介视频时长接近但不超过3分钟,引导视频5-8分钟。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视频要求: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加盖公章。如有不良记录,一经查实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详见财库[2016]125号);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9月18日至2020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大厦A座10楼
3、方式:
招标文件现场报名获取
文件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它资料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只发送到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指定的邮箱。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大厦A座10楼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大厦A座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
1、应列出技术、售后服务内容及优惠条款。
2、应对设计服务期内容、时间、人员做出承诺。
3、在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期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参与本次磋商的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证明进行核实,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磋商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或取消中标资格。
4、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
5、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6、供应商可针对采购人的特点提出合理、可行的特色服务条款。
7、竞争性磋商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警官学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86号
联系方式:61630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大厦A座10楼
联系方式:153929471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晶
电话:15392947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