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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县委宣传部村村响设备采购(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0-09-22 来源:四川政府市级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县委宣传部村村响设备采购(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34282020001020
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县委宣传部村村响设备采购(三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901500.00
最高限价 901500.00元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1本项目产品属于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9月23日到2020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
方式: 报名后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普格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邮件或传真提交以下资料:报名函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号码0834-4772091,邮箱3259987388@qq.com。(邮件主题用招标文件编号后4位数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县委宣传部
地址: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普格县县委宣传部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吉先生;联系电话:18081608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普格县政府政采购中心
地址: 普格县普基镇中心街37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木支;联系电话:0834-47720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吉先生
电话: 1808160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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