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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检查局强弱电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9-24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市级采购

天津市财政局检查局 天津市财政局检查局强弱电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YXD-2020-D-03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财政局检查局强弱电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0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XD-2020-D-035
项目名称:天津市财政局检查局强弱电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7.01万元
最高限价:137.01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37.01 137.01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天津市财政局检查局,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56号。检查局办公楼共计八层,面积大约7000平米,办公楼本次施工强电涉及楼内线路、配电箱改造工程,弱电内容涵盖办公楼内视频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及综合布线系统,详细内容参照工程量清单。目前办公楼电气线路存在安全隐患,强弱电系统故障较多,具体表现为:一是楼内地板下暗埋的网线及金属电线管锈蚀严重,且电线使用护套软线,不符合有关设计规范;二是楼层配电箱内断路器、空气开关、电线等匹配不合理,普遍存在闸大线细和闸的上下口电线不匹配等现象,容易在电线出现超负荷状态时,断路器、空气开关等无法及时对电线起到保护作用;三是屋顶内照明线缺少地线,未做接地保护,且使用聚氯乙烯平型铜芯软线;四是视频监控摄像机仍旧为模拟信号,图像不清晰,安全监控盲点较多视频存储时间短,同时线路老化严重,不能起到事后溯源的作用。本次改造要求采用数字网络化视频监控系统配置前端高清网络摄像机,存储时间达到90天,覆盖办公楼内外的重点监控位置;五、现有广播设备故障较多,改造提升为网络化广播系统。以上安全隐患若不及时整改,极易造成电气火灾。天津市党政机关办公室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要求我局按照有关电气线路规范要求进行整改维修,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房屋安全使用。同时,要求本次建设的视频监控系统要实现全高清,存储90天,能够实现与市局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对接功能,能够调取本地主要关键点位的图像;同时也要考虑到日后要能够和公安系统平台对接,项目要充分考虑接口问题,本次建设为一揽子工程全部费用包含在内。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15日前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配备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且项目经理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任命书及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09月24日2020年09月29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室
方式:(1)现场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U盘(或者提供电子邮箱)。(2)电汇购买磋商文件须使用供应商公司账户进行汇款,并在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编号和包号,将汇款凭证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hongyixinda@sina.cn)后致电项目联系人确认。汇款银行:光大银行天津卫国道支行。账号:79750188000026392。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0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10月0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财政局检查局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56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58182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室
联系方式:022-24925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工
电 话:022-24925966

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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