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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广电中心广播和电视设备建设系统集成更正通知二

2020-09-30 来源:广西招标网更改通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0-G1-990181-JGJ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桂林广电中心广播和电视设备建设系统集成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9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更正通知一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该产品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

现更正为: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该产品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

A分标 价格分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

①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投标人的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

现更正为:

A分标 价格分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

①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人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投标人的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10%);

3、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

B分标 价格分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

①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投标人的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

 

现更正为:

B分标 价格分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

①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人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投标人的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1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作一并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广播电视台

地 址:桂林市象山区安新北路1号

联系方式:刘志刚 0773-3890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108号大学科技园2栋2单元5层

联系方式:0773-8990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宏舟

电   话:0773-8990888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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