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鹿城区政法一体化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0-10-14 来源:浙江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项目概况

鹿城区政法一体化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5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ZX-20201012010

项目名称:鹿城区政法一体化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9200000

最高限价(元):9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鹿城区政法一体化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鹿城区政法一体化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系统、机房环境系统、智慧法制一体化管理系统、等保测评等,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90日历天(工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5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递交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5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办理。 (3)投标人在进行操作时,如遇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400-881-7190进行咨询或查阅《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详见公告附件。 4.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 5.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

地 址:鹿城区五马街道广场路1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曹高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9990129

质疑联系人:曹高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7-89990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823号爱好数字园C栋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295875767/13057709078

质疑联系人:大地

质疑联系方式:1329587576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地 址:温州市江滨西路552号

传 真:/

联系人 :黄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359173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