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温州市龙湾区文化馆音乐、舞蹈创作及委托参赛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1174号
项目名称:温州市龙湾区文化馆音乐、舞蹈创作及委托参赛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12800
最高限价(元):412800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4128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见采购文件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0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0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龙湾区文化馆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龙祥路龙湾区文化馆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968250
质疑联系人:330303357324fp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968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牛山商务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昭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25621907
质疑联系人:苏红
质疑联系方式:150885891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龙湾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许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60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