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400-202010-016020-0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横琴分局2021-2022年度横琴新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光纤及电源租用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32页商务技术评分细则商务部分综合实力第2点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上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光纤的传输相关服务内容的,每具备一项得1分,满分3分。”更正为:“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具备一项得1分,满分3分。”。
2. 原采购文件第32页商务技术评分细则商务部分综合实力备注“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可以提供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单位持有的上述证书作为响应依据。证书获得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或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不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更正为:“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可以提供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上级单位持有的上述证书作为响应依据。证书获得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或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上级单位名称一致。不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3. 原采购文件第32页商务技术评分细则商务部分项目团队第1点“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IPMP或PMP认证证书、通信工程师中级及以上、ITIL认证服务工程师且等级为 Managing Professional或以上的,完全满足的得3分,满足其中任意两项得1分,否则不得分;”更正为:“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IPMP或PMP认证证书、通信工程师中级及以上、ITIL认证服务工程师的,完全满足的得3分,满足其中任意两项得1分,否则不得分;”。
4. 原采购文件第32页商务技术评分细则商务部分项目团队第2点“2、投标人技术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满足以下要求的,按要求评分,满分6分:(1)ITIL认证服务工程师2人,每人1分,最高2分;(2)投标人技术服务队伍持有视频监控技术与运行维护证书的,每个有效证书得1分,满分2分;(3)高级通信工程师,每人1分,满分2分。”更正为:“2、投标人技术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满足以下要求的,按要求评分,满分6分:(1)ITIL认证服务工程师2人,每人1分,最高2分;(2)高级通信工程师,每人1分,满分4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0年10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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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横琴分局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1号
联系方式:0756-8648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畅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10号
联系方式:0756-2289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俊轩/刘耀栋
电话:0756-2289872/0756-8648219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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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东畅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