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 武清区看守所视频监控改造 (项目编号:WQCG2020-821)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武清区看守所视频监控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武清区嘉峰大厦2号楼1单元403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2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0-821
项目名称:武清区看守所视频监控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6.0万元
最高限价:76.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76 |
76 |
其他建筑工程 |
1、本次采购范围:本项目为武清区看守所68台NVR硬盘录像机超出使用寿命,普遍存在USB端口老化不识别,录像无法下载或录像下载后消失等故障,现对NVR设备进行更换,并对更换设备进行前期测试。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4. 是否接受进口商品:否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具备安防备案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 ; 4、 本标段项目部配置: (1) 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2) 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以发证时间为准,出具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投标人出具任命书; (3) 项目部人员应依据《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的要求执行。工程项目开工前,中标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 5、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2019年内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当天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投标人在2016年1月1日至今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具体时间以法院判决书为准):由投标单位在网上自行打印,加盖公章,作为评标依据,如发现与实际不符,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应后果。 9、 报名购买文件、参加开标会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由供应商为授权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开标当天前近三个月); 10、 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10月21日 到 2020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嘉峰大厦2号楼1单元403室
方式:(1)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7日 09点30分 。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嘉峰大厦2号楼1单元4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文件工本费缴纳的方式:必须以电汇方式,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收取工本费帐户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东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开户行账号:12050172080000002677,联系电话:022-82115127纳工本费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用途)。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
联系方式:022-82167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东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嘉峰大厦2号楼1单元403室
联系方式:022-82115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蕊
电 话:022-82115127
天津东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