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大亚湾环境风险预警信息化监控平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亚湾环境风险预警信息化监控平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地址:惠州市江北菊花1路3号金宝兴业家园2期(和园)12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C2020092504
项目名称:大亚湾环境风险预警信息化监控平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654,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654,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大亚湾环境风险预警信息化监控平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具体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内容:数据中心“一企一档”服务;“一张图”监管服务;视频监控模块升级服务;有毒有害气体及污染源在线监测服务;系统日常管理服务;硬件设备资源服务。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4.其它:具体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1.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新注册的供应商,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1.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地址:惠州市江北菊花1路3号金宝兴业家园2期(和园)12号商铺)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惠州市江北菊花1路3号金宝兴业家园2期(和园)12号商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11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江北菊花1路3号金宝兴业家园2期(和园)12号商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的除外),并统一使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每页均需盖有响应供应商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以磋商文件为准)、项目名称(以磋商文件为准)、供应商名称、日期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
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澳大道13号
联系方式:0752-5579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江北菊花1路3号金宝兴业家园2期(和园)12号商铺
联系方式:0752-84848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采购人)、刘先生(代理机构)
电话:0752-5579791(采购人)、0752-8484850(代理机构)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采购委托协议书
2、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