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间距显示屏”第9条、第15条;
9、“配电箱”第1条;
14、“线阵音箱”第6条
34、“顶光一(染色投光灯)”第14条
43、顶光四(三合一电脑摇头光束灯)第15条
46、两侧侧光(三合一电脑摇头光束灯)第15条
47、烟雾机
50、桁架
二、原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 年10月29日 10:00时;投标人(供应商)须随身携带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 CA锁于 2020 年10月29日 09:30-10:00 时(北京时间)在开标室进行签到,方可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现变更为:
一、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二、设备参数
1、“小间距显示屏”第9条、第15条;详见变更后招标文件内项目需求书二、设备参数
9、“配电箱”第1条;详见变更后招标文件内项目需求书二、设备参数
14、“线阵音箱”第6条;详见变更后招标文件内项目需求书二、设备参数
34、将“顶光一(染色投光灯)”第14条删除;详见变更后招标文件内项目需求书二、设备参数
43、顶光四(三合一电脑摇头光束灯)第15条;详见变更后招标文件内项目需求书二、设备参数
46、两侧侧光(三合一电脑摇头光束灯)第15条;详见变更后招标文件内项目需求书二、设备参数
47、烟雾机;详见变更后招标文件内项目需求书二、设备参数
50、桁架;详见变更后招标文件内项目需求书二、设备参数
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 年11月16日 13:30时;投标人(供应商)须随身携带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 CA锁于 2020 年11月16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在开标室进行签到,方可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招标文件内相应内容作调整,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下载澄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