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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委会液晶拼接屏会议系统项目公开招标

2020-10-27 来源:山西政府采购网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受采招单位的委托,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委会液晶拼接屏会议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承诺并履行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汾政采(2020)-G—11号

财政备案号:汾财管备(2019)403号

二、项目名称: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委会液晶拼接屏会议系统项目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1、摄像机,数量为3台。2、主扩音箱,数量为2台。3、集中控制系统主机,数量为1台。4、拼接控制主机箱,数量为1台。5、触控超薄升降高清显示平台,数量为15台。6、大屏幕拼接墙专用控制软件,数量为1套。7、控制电脑,数量为1台等项目。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预算价为:739000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有效期内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前六个月的纳税凭证,上年度有效期内或本年度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

6、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业务种类:系统集成)以上(含乙级);

7、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五、领取采招文件要求:

1、凡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有效年检的:

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投标前六个月的纳税证明、上年度(有效期内)或本年度社保证明、上年度有效期内审计报告、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业务种类:系统集成)以上(含乙级)、法人代表授权书、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参加投标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合格投标人在资质审核、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七、领取采招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1、领取采招文件时间: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3日(工作日)

2、资质审核、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8日上午8:30

3、地点: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汾阳市海洪区旧计量局院内)

联系电话:0358-33370310358-3337032

联系人:赵女士、韩先生、郭女士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贵文联系方式:18635886995

请供应商届时到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签到,未按时签到取消投标资格。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二0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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