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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区媒体宣传采购项目(新媒体)单一来源公示

2020-11-03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

长春净月高新区媒体宣传采购项目(新媒体)

单一来源公示

长春净月高新区媒体宣传采购项目(新媒体),采购人为中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部,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拨付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现将该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内容:长春净月高新区媒体宣传采购项目(新媒体)。

二、采购需求:在长春日报社全资子公司长春掌上融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属新媒体微信公众号 《长春政事儿》、《掌上长春》及客户端《长春+》宣传净月高新区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省、市委重要工作精神,在党的建设、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工作的措施、经验及成果等。

三、具体要求:

(一)在《长春政事儿》刊发图文宣传报道总计十二条。

(二)在《掌上长春》二题位置刊发图文宣传报道总计九条。

(三)在《长春+》刊发图文宣传报道数量不限。

四、预算金额:20万元/年。

五、服务期: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六、付款方式:单个合同,即完成单个合同约定的宣传服务后一次性付款。

七、采购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委会

八、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强化新闻舆论引导是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由于宣传工作具有特殊性,新闻宣传在新闻媒体的选择上具有单一指向性和不可替代性,即只能与目标媒体自身或其指定的委托单位进行合作。

《长春日报》是长春市委机关报。长春日报社是出版《长春日报》的唯一单位。《长春政事儿》、《掌上长春》及《长春+》新媒体平台隶属长春日报社全资子公司长春掌上融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长春掌上融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长春政事儿》、《掌上长春》及《长春+》新媒体平台的唯一运营单位。《长春政事儿》关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度解读方针、政策,及时提供具备权威来源的长春市各级部门最新动态信息、政务新闻报道等,是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学习的阵地。《掌上长春》 以“新闻杂志”定位,集新闻与服务于一体,面向广大市民,传递新闻资讯,传播实用信息。《长春+》信息发布速度快,新闻内容权威。《长春政事儿》、《掌上长春》及《长春+》新媒体平台具有传播范围广、权威性强、影响力大等优势。为开展好净月高新区2021年度新闻宣传工作,根据政府服务工作采购要求,对长春日报社全资子公司长春掌上融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运营的新媒体服务项目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九、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如下:

长春掌上融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1002号

联系人:佟刚

联系电话:13039010179

十、本公示的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日至11月9日五个工作日。

十一、凡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下同)向采购人提交申请。并随附能够证明该供应商资格要求并能提供拟采购服务的详细资料。在公示期内,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服务,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服务,将报告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十二、本公示发布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部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委会

联系人:李佳月

联系电话:13756546661

2020年11月2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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