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宁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警营文化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6日13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NZC2020-J1-990288-JGJD(审批编号:[2020]NCCXF503)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警营文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A分标:104132.00元,B分标:90704.00元,C分标:135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A分标:104132.00元,B分标:90704.00元,C分标:135000.00元
采购需求:A分标电器设备采购,B分标训练器材采购,C分标辅警值班人员卧具采购,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在竞标期间,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未结束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www.nnggzy.org.cn),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各分支机构的采购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采购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8.1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全市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竞标人原则上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响应文件。如确实需要现场递交至采购代理公司或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应与采购代理公司或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方可递交,否则后果自行负责。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评审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财库〔2019〕9号)
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方式,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招标网。
名 称: 南宁市公安局
地 址: 南宁市厢竹大道46号
联系人 :黄晟
联系方式: 0771-5825163
名 称: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区成套局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 0771-2807659
项目联系人: 周剑
电 话: 0771-2807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