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鸿山街道夜景灯光改造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JYJFCG2020-30
项目名称:鸿山街道夜景灯光改造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1216.85万元
最高限价:1216.85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鸿山路、欣鸿路、振新路、鸿南路道路沿线建筑亮化,鸿运苑六二期二区、鸿运苑八期、鸿运苑九期、鸿山物联网小镇办公大楼等建构筑物亮化建设。改造提升内容为建筑立面亮化出新,街景夜景灯光改造提升。
(2)工期:60日历天,误期违约金:3000元/天,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
(3)本项目质量等级: 合格。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5%。
(4)项目质保期:整体工程质保二年,灯具等设施质保五年,质保期内中标单位应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确保灯具正常安全运行。一般故障24小时修复,复杂故障48小时修复。
(5)本项目投标时要求提供LED灯具样品,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职工,且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满6个月,同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投标供应商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无安全文明施工市级及以上不良记录;
时间:2020年11月04日至2020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2)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投标人企业为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的2020年4月-2020年9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售价:捌佰圆/份,售后不退。
2020年11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2(地址: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样品要求:a.样品数量: LED洗墙灯(X2-1)、LED投影灯(TY-5) 、 LED投光灯(S4-1),另配开关电源和控制器各一个 ) b.样品上显示的投标单位的名称标注尺寸不得超过A4纸大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送样品不得损坏,由工作人员在监督下进行统一封样,随机抽取暗标编号并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粘贴暗标序号,并记录在暗标编号汇总表上。暗标编号汇总表当场封存、专人保管,直至评审全部结束才予打开,未送样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当天退还,中标样品进行封样作履约验收用。
样品(暗标)递交开始时间:2020年11月30日13:00时始;
样品(暗标)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13:30时止;
样品递交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评标室(地址: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所在地门岗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小区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214014038640X
财政预算代码:964001001
地址:新吴区鸿山街道锦鸿路1号
联系方式:海洋,13951518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66835292XG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联系方式:0510-882075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阳、李宁
电话:13806189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