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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新闻融媒体传播平台项目公告

2020-11-05 来源:江苏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新闻融媒体传播平台项目公告

受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江浦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新闻融媒体传播平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以下简称竞争性谈判或谈判),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QJPZC-竞谈-2020017

(二)项目名称: 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新闻融媒体传播平台项目

(三)预算金额: 15.5 万元

(四)最高限价: 15.5 万元

(五)采购需求: 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新闻融媒体传播平台项目,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项目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经见证后甲方通知单下发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并经淮安市信用办备案的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必须在A级及以上(提供有效的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谈判供应商电子公章,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必须提供);

注:(1)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并经淮安市信用办备案的信用报告,否则不予认可。

(2)由于各地区间对于信用评定的标准不一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管理的通知》(淮信用办[2017]21号)文件要求,上述“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是指经淮安市信用办审核通过备案的服务机构。服务机构查询网址:

http://zfcgzx.huaian.gov.cn/web/zfcgzx/content/2017/01/24/3344674.html

http://hacx.huaian.gov.cn/xyfwjg/list.html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 1105 日-2020年 1109 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投标人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谈判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1日14时30分

(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 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

(三)开标地点:

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投标文件是指制作本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投标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U盘)、纸质投标文件一份】。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史瑞凯

(2)联系电话:0517-83589057

(3)联系地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18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江浦分中心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四楼业务科

联系方式:0517-83643002

3、项目联系方式(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项目联系人:郝芳

电话:0517-83516285

八、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在投标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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