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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新闻影像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1-0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公告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新闻影像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SLXFZD-2020-0111-A001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新闻影像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专业数码摄影机

2、 微单照相机

3、单反数码照相机1

4、单反数码照相机2

5、专业照相机镜头

6、超广角镜头

7、稳定器

8、无人机套装

9、口袋云台相机套装

10、运动相机套装

11、行业版无人机套装

12、无线领夹麦克风

13、摄像采访麦克风

14、摇臂套装

15、战术背包套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3、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无行贿记录;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6日 至2020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层

方式: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时须授权委托人到场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即联系人,必须与开标时被授权人一致且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以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为准);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须附信用报告)

5、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以社保局出具的证明或银行回单为准);

6、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依法纳税的证明文件(以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或银行回单为准);

7、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时间须为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1、报名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资料不全者恕不接受。原件查验后,即退还投标人。

2、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只通过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发现者后果自负。

3、特别说明: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风险等级调整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的要求,在招标投标活动期间,往返我地的各省、区、市人员需申报“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电子健康卡(码)”(对互认省、区、市健康通行码的,视同于我区健康通行码,作为通行凭证,不再重复申报),持有绿色“健康码”人员可正常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但对于来自中高风险重点疫情地区人员、国外人员(包括国外返回人员)、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须满足隔离观察期满且解除隔离的要求并出具解除隔离证明方可出行。具体执行项目所在地实时疫情防控要求。

(2)届时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3)各投标人只允许委派1名代表进入开标场所,参加开标会议。会议期间要求所有参会人员全程配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

联系方式:陈助理0471-4162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层

联系方式:李芳0471-59834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芳

电 话:  0471-598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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