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支付电子化系统运维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度西藏自治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运维项目
采购编号:藏财采【2020】0860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2020年度西藏自治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运维。
预算金额:121.90万元。
二、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保障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的持续稳定运行,支撑扶贫资金管理业务日常工作的开展。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办【2018】25号)的文件要求,全国地方财政统一部署财政部统一开发的监管平台。通过监控平台实现自治区、市、县(区)的扶贫指标接收、登记、分配和下达工作,并将财政扶贫资金支付明细信息、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纳入动态监控范围。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是财政部监控平台的开发商,为了保证项目的一致性,该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条件。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路5号诚盈中心7号楼
五、论证专家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为保证项目的一致性和延续性,确保西藏自治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系统运行正常,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专家:
旺秦,西自治区工信厅,工程师;
贺伟峰,西藏欣禾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师;
罗莹,西藏中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师;
武政安,西藏达那唐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师;
邓传力,西藏大学 教授
六、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1日。
七、公布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财政部门提出。
八、采购人(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财政部门):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地址: 拉萨市北京西路23号
联系人:罗布
联系电话:0891-6284704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培培 蒲春燕
联系方式: 15378398321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空港花园酒店1楼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