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智慧国资”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ZZBGP-2020-007)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智慧国资”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海泰创新基地B7号楼5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0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BGP-2020-007
项目名称:“智慧国资”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60.0万元
最高限价:26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260 |
260 |
行业应用软件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智慧国资”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依据天津市国资委关于智慧国资的项目建设要求,第一阶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区县国资委智慧国资2020年项目建设的要求(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二阶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除第一阶段之外的其余全部项目建设的要求(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开标后一小时内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一)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1月11日 到 2020年11月17日 ,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海泰创新基地B7号楼5层
方式: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以下两种方式:1.现场获取: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7日,每日10: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以现金形式支付,现场领取招标文件。2.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1)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7日,每日10: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2)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方式,汇至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HZZBGP-2020-007标书款”(疫情期间领取发票方式另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号:单位名称:天津华泽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佟楼支行,账号:0218 0001 0400 25595。(3)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634115263@qq.com,包括: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汇款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HZZBGP-2020-007供应商信息”。(4)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完整的邮件,核查信息无误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联系人邮箱。注:无论选取何种方式,请投标人报名前致电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3.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0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海泰创新基地B7号楼5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
联系方式:69367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华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海泰创新基地B7号楼5层
联系方式:022-88275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皓月
电 话:022-88275968
天津华泽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