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HGJ2020-0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立体监控系统2020-2021年度运维、监督及数据分析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11月06日
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格/包组一/第四点
/▲以上所有备用设备要求在故障发生后48h内到位并在72h内正式启用。
澄清更正:刪除此项参与技术评分标识▲。
(2) 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格/包组二/第二点 / “3、环境VOCs监测的成效审核/针对环境VOCs监测数据直接关系到臭氧污染来源研究可靠性,且环境VOCs在线监测技术尚未能达到设备数据完全等同于有效分析数据的现状,每半年1次由中标供应商独立提供审核设备和审核所需的标气物质,在环境VOCs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且质控到位的情况下开展现场成效审核。”
澄清更正:“针对环境VOCs监测数据直接关系到臭氧污染来源研究可靠性,且环境VOCs在线监测技术尚未能达到设备数据完全等同于 有效分析数据的现状,每半年1次由中标供应商独立提供审核设备和审核所需的标气物质,在环境VOCs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且质控到位的情况下开展现场成效审核(2套)。"
(3) 接受供应商报名参加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1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 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 14:00至17:30 (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购(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网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售价:300元/套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 2020年11月19日
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⑴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⑵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⑶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登记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需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提供上述查询结果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名 称: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
地 址: 珠海市金湾区湖心路口金湾区行政办公中心16-104
联系方式: 韦小君 0756-7262160
名 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联系方式: 杜文 0756-2173702
项目联系人: 杜文
电 话: 0756-2173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