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静海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20-A-069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静海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10日 13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YGP-2020-A-0691
项目名称: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静海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8565.73万元
最高限价:8565.7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8,565.73 |
8,565.73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本次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静海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建设,包含:新建及更新2093个摄像头及各类前端配套;搭建云计算,云存储对上层业务系统业务进行承载;构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综治视频交换共享分平台、公安视频交换共享分平台及社会资源视频平台;打造面向公安、综治建设人脸识别、车辆二次分析、9+X应用、党建应用等业务应用;打造区-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并建立视频会议系统;构建网络及网络安全系统;提供一年网络链路租赁、一年电费及三年的运维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安装内容,并整体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提供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证书,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有效期在2020年06月30日之后的,均视为有效) (四)本地投标人须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外地投标人需提供《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如投标人备案时备案机关发放《政务服务备案告知书》代替原有备案登记证的,可提供《政务服务备案告知书》,须提供备案登记证或备案受理告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1月20日 到 2020年11月26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室
方式:(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ccgp-tianjin.gov.cn/register/organization/supplierRegister.jsp)。(2)提供以下两种方式:a. 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b. 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PYGP-2020-A-0691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大沽南路支行 银行帐号:698198982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info@tjpygp.com。(3)邮件主题为:PYGP-2020-A-0691报名信息。(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0日 13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第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
联系方式:022-68297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
联系方式:022-88391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2-88391127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