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刑侦物证保全室及视频侦查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20B051)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刑侦物证保全室及视频侦查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20B05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PZH020B05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刑侦物证保全室及视频侦查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7832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刑侦物证保全室及视频侦查实验室设备采购
最高限价:1478320.00元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物证保管信息化项目建设是“全国公安装备建设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开发引进公安机关物证保全系统,实现与全国公安机关现场勘验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应用“条码”或者“物联网”技术实现物证信息的全范围跟踪管理,把物证保全工作与现场勘查、检验鉴定、侦查诉讼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全流程管理与跟踪,确保物证在采集、检验、保管、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可控,并能有效溯源,保障侦查和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视频侦查工作建设也是全国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以广东省厅涉案视频库为中心,建成基础的视频侦查工作室,配备相应智能化视频侦查装备,满足公安机关对视频侦查技术的不同需求,推动视频侦查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应用发展。本次建设视频侦查基础装备,使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具备针对视频侦查初步的应用能力,在侦查实战不断总结积累,为后续视频侦查的深度建设打下基础。
3.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汕头市潮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本2020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投标人必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国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书面声明》及附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和信息表。
7.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4)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电子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6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9日下午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20年12月9日下午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会议室。
十二、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6日止。
十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中华路278号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3883159
采购人传真:0754-8388315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