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沙车辆段地铁治安监控通讯指挥中心迁建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赤沙车辆段地铁治安监控通讯指挥中心迁建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 已由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40100-47-03-03845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赤沙车辆段地铁治安监控通讯指挥中心迁建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
工程建设规模:地铁治安监控通讯指挥中心迁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14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0524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9014平方米,建筑高度约75米(16层),基坑开挖深度约10米,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地铁治安监控通讯指挥中心汇集已运营线路监控通讯系统,承担广州地铁警务工作指挥调度等功能,项目技术用房包括监控通讯指挥中心用房、办案用房、信息通讯用房、网络安全用房、机要工作用房、刑事技术用房、涉案财务室、各类警用物资仓库〔含枪弹库)、档案室、备勤用房、警务技能教室等。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道新港东路金运路
项目投资估算: 44232万元
2.2招标范围
检测内容: 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弱电系统及综合布线系统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检测服务期限: 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开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归档资料移交完毕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服务期结束。甲方对工期进行调整或工期拖延,检测服务期也作相应调整或顺延。
检测服务阶段要求: ( 1 )编制检测方案。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相关行政 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在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将检测方案上报招标人审核批准,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检测专项方案如需组织专家论证的,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专家论 证工作,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由中标人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以上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 2 )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由中标人负责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协调,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 3 )中标人提交的检测报告在招标人项目实施期间或竣工验收备案时发现有遗漏或错误或需补充提供的,中标人应无条件进行补充或修订直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相应工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 4 )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应按政府有关规定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 5 )中标人依据工程进展情况,动态和定期监控、统计现场送检的情况、数量、检测费用使用情况等内容,并定期与检测方案比对,每季度将比对结果书面报告中标人。
( 6 )中标人须配合本项目 BIM 管理系统相关工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检测服务招标控制价: 3,134,704.50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
3.1.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资质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检测内容所涉及的检测项目 (具体检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3.1.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3投标人必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3.1.4投 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注: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由各方均签字、盖章外,登记资料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需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 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按格式规定签字、盖章即可。
3.3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名单详见附件二)。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须提供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⑥ 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设立登记环节,采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4.2.1 投标登记时间: 2020 年 12 月 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投标登记,投标登记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4招标失败的情况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 5 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2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 2020 年12月24日08时45分——2020年12月24日09时00分 (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 15 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地点: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zggzy.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 www.gzmtr.com ) 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2020 年 12 月 1 日 00 时 00 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 2020 年 12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1238 号万胜广场A塔
联系人: 俞工 联系人: 邓工、梁工
电 话: 020-83158960 电 话: 020-37860734、0741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
电话: 020-8310676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
电话: 020-83106760
附件:
一、投标人声明
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2020 年 11 月 30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含投标保证金保函)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5 |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6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7 |
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8 |
广州市黄埔乐天实业有限公司 |
9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0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1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2 |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3 |
成都聚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4 |
广州市纳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 |
广东伟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16 |
广州共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7 |
广州市宇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18 |
广州市勇财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19 |
广东中焱服装有限公司 |
20 |
广州冠明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21 |
广州市绿莹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22 |
上海鑫湘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23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4 |
四川东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25 |
广州瑞迪欧轴承有限公司 |
26 |
深圳市扬华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27 |
广州轨道交通物资有限公司 |
28 |
惠州科为紧固系统有限公司 |
2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其子公司 |
30 |
广州高英科技有限公司 |
31 |
广州市赛晨检测仪器有限公司 |
32 |
戴斌(一级建造师注册号:鲁137060807702) |
33 |
谷剑波(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3067)(已注销注册) |
34 |
廖文江(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5001452) |
35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36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37 |
肖学全(一级建造师注册号:川151060802021) |
38 |
代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021) |
39 |
陈峰(一级建造师注册号:晋143151614616 ) |
40 |
韩红(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5000057) |
(注:按地铁网站最新发布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