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对录播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江苏省无锡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录播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4日8点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YXDLZC2020-138[公代]
2、项目名称:录播室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40000元
5、采购需求:
①标的的名称:录播室设备采购项目
②数量:一批
③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④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自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成交后分包;
②无不良信用记录;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10日止(潜在供应商须在此时间内将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dl@jshhzx.com),否则无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提供招标文件费交纳证明记录(银行转账、电汇)截图发送至邮箱(dl@jshhzx.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
注:招标文件费交纳证明记录上备注项目名称。
3、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接收账户名称 |
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交纳 形式 |
招标文件费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纳) |
开户银行及行号 |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明珠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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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3202236801201000007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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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交纳招标文件费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
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招标文件至各供应商预留邮箱。
4、补充说明:
①供应商须在上述要求及截止时间前完成获取招标文件事宜。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格式详见附件。如因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或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代理机构邮箱收到供应商资料之时为准;
③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之日即视为供应商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之日;
④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时间:2020年12月24日8点4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陶都路125号)开标四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采购人 |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18761556060 |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18761556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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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张渚镇善卷西路56号 邮政编码:21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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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
联系人:徐先生,0510-81717763 刘女士,0510-81717763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宜城镇紫竹东路105号 邮政编码:214200 |
财政监管部门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宜兴市荆溪中路35号五局大院内 |
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