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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智能化公告

2020-12-07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盱眙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智能化公告

 

盱眙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智能化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AZC-2020120511-XY

淮安普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盱眙县公安局的委托,就盱眙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智能化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盱眙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及软件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http://www.hasggzy.com/EpointWeb/dl/023006/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4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AZC-2020120511-XY

项目名称:盱眙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智能化

预算金额:1650万元(含暂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1650万元(含暂列金额100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为盱眙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智能化采购项目,预算为1650万元(含暂列金额10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序号

资质内容

提交形式

是否需要提供原件

1

(供应商可任选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单位员工(或法定代表人)缴纳的开标前(2020年1月以来)任一月份社保缴纳证明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2)

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受托人身份证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受托人缴纳的开标前连续6个月(2020年1月以来)社保缴纳证明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2

营业执照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3

提供开标前(2020年1月以来)任一月份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4

提供开标前(2020年1月以来)任一月份(税款所属月份)带有国(地)税印章的电子缴款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缴、迟缴证明。(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无效)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5

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6

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7

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书面承诺拟派的项目经理(负责人)自投标日起至项目验收结束,期间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负责人),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负责人)。)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8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或评委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说明: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12月4日至 2020 年12月 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供应商应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24日14 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具体标室见中心当日显示屏

注:投标供应商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询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价3%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原先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到招标代理处退还)。

2.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网上开评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详见投标人须知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2)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在投标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盱眙县公安局

地 址:盱眙县十里营大街110号

联系方式: 朱守维 电话:13852374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淮安普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盱眙县格林春天9-1号

联系方式: 13770447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闯

电 话:13770447763

 

 

盱眙县公安局 淮安普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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