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波市鄞州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8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NB-20201796G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30000
最高限价(元):630000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63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对全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备注:成交家数5家,根据采购人划分区域确定排查范围。
合同履约期限:至合同履行结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3.1标项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2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4日至2020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zfcg.czt.zj.gov.cn /)
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zfcg.czt.zj.gov.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本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zfcg.czt.zj.gov.cn /)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2月18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启时间后6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开启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标。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供应商如提供备份电子响应文件的,应于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一)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二)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三)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同时供应商须保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能够及时收到评标过程中发送的询标通知。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投标失败或响应不及时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供应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的投标方式: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 4.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 在2020年12月18日(含)16:00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在2020年12月18日16:00之后,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4.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5.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6.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7.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8.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6.7条内容废止。 8.疫情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7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3347
质疑联系人:邬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33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0574-87425386
项目联系人(询问):单琛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090150
质疑联系人:杨未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538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52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