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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新城世纪大道(启源路至渔港路)智能交通信号灯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0-12-08 来源:浙江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项目概况

龙港新城世纪大道(启源路至渔港路)智能交通信号灯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GCG2020207

项目名称:龙港新城世纪大道(启源路至渔港路)智能交通信号灯项目

预算金额(元):4032607

最高限价(元):403260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龙港新城世纪大道(启源路至渔港路)智能交通信号灯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3260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7日至2020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需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524613944@qq.com)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区(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9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①本项目非电子投标。②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1)报名登记表;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其它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524613944@qq.com。③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下载了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提交报名资料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提交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④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资料并与代理机构电询确认,否则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定标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定标办法”。 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网址:http://zfcg.czt.zj.gov.cn)。 5、本次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港市月湖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950220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9950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港市世纪大道2800号(五洲新能源汽车2幢4楼)

传 真:0577-68877005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877002

质疑联系人: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95875182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港市投融资审价服务中心

地 址:龙港市财政局

传 真:0577-68080992

联系人 :章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68080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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