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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火街道各幼儿园人脸识别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0-12-09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
 

项目概况

潘火街道各幼儿园人脸识别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G2020242G

项目名称:潘火街道各幼儿园人脸识别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5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潘火街道各幼儿园人脸识别系统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潘火街道各幼儿园人脸识别通道及物联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所有幼儿园人脸识别系统的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9日至2020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9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2.4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5本项目投标人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供纸质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2.6开评标注意事项: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于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当终止电子化开标评标程序,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该投标视同投标无效处理。如本项目电子化开评标成功的,则退还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 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满足三家或以上的,其他解密不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若解密成功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可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2.7. 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8.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 2.9.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2.10.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11.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3.7、3.8、3.9、3.10条内容废止。 2.12.疫情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诚信路6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881-21773

质疑联系人:330212902023001fp

质疑联系方式:13615889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豪迪、史维祺、叶舒展、赵梦洁、赵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565555-9866

质疑联系人:王银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565555-986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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