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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市区公共区域增设防控设施购买服务的招标公告

2020-12-23 来源:辽宁营口市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

西市区公共区域增设防控设施购买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01 12 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LNGX-2001207

项目名称:西市区公共区域增设防控设施购买服务

预算金额:9511843.88元

最高限价:9511843.88元

采购需求:西市区公共区域增设防控设施购买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2月2 2 2020年12月 29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免费

将以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1134959249@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GX-2001207+投标单位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与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1月 12 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地址:位于辽宁省营口市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6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公安局西市区公安分局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

联系方式: 李科长/0417-4803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方式:0417-3355091、092

邮箱地址:ykgxzb@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悦、张丽丽

电 话:0417-335509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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