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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地铁乘客广播录制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比选公告

2020-12-31 来源: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

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佛山地铁乘客广播录制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报价。

一、项目名称:佛山地铁乘客广播录制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

二、项目地点:佛山市☑ 广州市+佛山市□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为佛山地铁乘客广播录制服务,含报站广播、日常广播、应急广播、公交接驳广播、换乘指引广播、安全指引广播及各类提示广播等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218,000.00元。

四、采购有效期:36个月。

五、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3、信誉要求

3.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响应单位参与比选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响应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比选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收到邀请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通过以下列方式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1、响应报名资料: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时,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法定代表人时,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报名及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01月04日08时30分至 2021年01月08日17时30分,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到871866058@qq.com邮箱并将比选文件费交纳到以下账号: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号:44001668835053000933

开户银行:建行佛山华远东路支行

备注:乘客广播录制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

(1)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只接受网络报名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资料和比选文件费后将报名确认信息发送到供应商登记的邮箱。

(2)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01月14日09时00分。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4日09时30分。

八、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开标会议室。

九、开始比选时间:2021年01月14日09时30分。

十、比选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开标会议室。

十一、信息公告网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sztc.com )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757-83921423

传真:0757-83939018

邮编:52800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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