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2021年北辰区春节灯光装点项目 (项目编号:BCLD-2021-A-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北辰区春节灯光装点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电子邮件获取。(由于疫情期间,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2月01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LD-2021-A-001
项目名称:2021年北辰区春节灯光装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4365万元
最高限价:165.436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65.4365 |
165.4365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串灯17000余串、灯带3150米、节点造型10余组、投光灯89套、网格灯546套、流水灯48套、装饰球71个、装饰小灯笼855个,隧道灯39套、枫叶灯850余套、烟花灯19套、冰条串灯34套、亚克力字36套,流星雨780套,灯杆灯笼挂件129套,灯光装置2处,图案灯34套,萤火虫灯120支,麦穗灯60余组。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5日内完成约定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文件中“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根据财库[2007]119号第七条的规定: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能满足以下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受到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投标人谢绝参与)。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有关环保和安全要求以及检测标准、规范。投标人须保证以下材料真实性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一)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开标前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只针对中小微企业投标,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8、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2021-2-1 14: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1月21日 到 2021年01月27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获取。(由于疫情期间,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授权代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填写完的领取标书登记表扫描件发送我公司邮箱ldztbgs@163.com,邮件主题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电话通知我公司李工:13132518309在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内电话确认报名是否合格,合格后将收到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2月01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京津公路金鹏里底商1号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2月01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京津公路金鹏里底商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延吉道119号
联系方式:26822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龙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京津公路金鹏里底商1号
联系方式:13132518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天津龙德科技有限公司
电 话:1313251830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龙德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