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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人民政府派出所视频监控点位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2-19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人民政府本级 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人民政府派出所视频监控点位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ZLZH21ZB007)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人民政府派出所视频监控点位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与环城南路交口南150米路东侧润泽楼2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3月02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ZH21ZB007
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人民政府派出所视频监控点位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2.6181万元
最高限价:172.6181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72.6181 172.6181 视频监控设备 计划针对口东派出所管辖范围内的视频监控网存在的视频盲区进行升级扩建,计划增加94处监控点,增加一台64路硬盘录像机和一台32路硬盘录像机,同时将黑狼口村16台摄像机,刘台22台摄像机接入口东派出所技防网平台,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未申请取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普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出具)。 (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 (7)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报名,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2月19日2021年02月24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与环城南路交口南150米路东侧润泽楼2楼
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人报名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纳磋商文件费后,以纸质版文件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3月02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与环城南路交口南150米路东侧润泽楼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3月02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与环城南路交口南150米路东侧润泽楼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人民政府本级
联系方式:022-22568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众连众合(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与环城南路交口南150米路东侧润泽楼2楼
联系方式:022-29996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伟欢
电 话:022-29996696

众连众合(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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