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内容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140GNJLHWGK0231
项目名称: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6.455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6.4554万元
采购需求:公开听证室系统建设,包括听证设备配置、设备管控系统、互联网直播扩展、远程视频接入扩展、业务应用系统等,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工作日内,安装并调试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4日,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方式: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773363869@qq.com邮箱(或将以下资料纸质版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形式送至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
注: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17743469032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文件款收款信息:
马守明
招商银行长春分行
6214834310976239;
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3月15日10点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500元
6.3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白山市临江市世纪大街(临江市第三中学西侧约150米)
联系人:王晓娇
联系方式:17604391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人:闫琦、周秀岳
联系方式:0431-81150785;17743469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琦、周秀岳
电话:0431-81150785;17743469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