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一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b国信咨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D-21300002
项目名称: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一期)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4.4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一期)项目
服务要求:制定数据标准、建设数据采集汇聚体系,形成1+32的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资源库;建设部省两级信息交流互动平台,任务上传下达、工作互动交流、信息共享通报;初步完成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一盘棋”格局整体框架。
服务内容: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制定2个标准、研发升级2个平台。2个标准分别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数据元及代码集》《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技术规范》;2个平台分为全国行政执法要素与行政执法行为信息平台和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工作平台以及系统集成。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数据元及代码集标准》 |
1 |
套 |
|
2 |
《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技术规范》 |
1 |
套 |
|
3 |
全国行政执法要素与执法行为信息平台 |
1 |
套 |
|
4 |
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工作平台 |
1 |
套 |
|
5 |
86寸智能会议平板 |
1 |
台 |
服务期:3个月。
服务地点:司法部。
其他: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服务内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6日 至2021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b国信咨询
方式:一、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二、银行电汇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将汇款底单、投标人信息表(word版)(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均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b国信咨询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条第2、3款要求。
5.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接收标书款及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银行账号:30206095009040
7.投标人信息表(word版)
1 |
项目编号 |
||
2 |
项目名称 |
||
3 |
投标单位名称 |
||
4 |
法定代表人 |
||
5 |
联系人 |
||
6 |
座机号、传真、手机号 |
||
7 |
邮箱 |
||
8 |
发票信息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 |
|||
电话 |
|||
开户行 |
|||
账号 |
8.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司法部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联系方式:孙工 65152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
联系方式:李超、彭云辉 010-88354431-515、18801372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超、彭云辉
电 话: 010-88354431-515、18801372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