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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梅山广场开发项目北区商业精装修及弱电智能化工程

2021-03-02 来源:浙江省绍兴建设招标
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镜湖梅山广场开发项目北区商业精装修及弱电智能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镜湖梅山广场开发项目北区商业精装修及弱电智能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019-330602-70-03-034809-000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地铁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绍兴市地铁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绍兴市

2.2 建设规模: 绍兴镜湖梅山广场项目 北区商业精装修及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 ,建筑面积 29388.9 平方米 。招标估算价:约 1900 万元(具体以审定后的标底价为准)。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梅山广场北区商业精装修及弱电智能化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包括公共区精装修(含一层、地下室门厅及延伸等),室内装修,电梯轿厢内装修及成品保护、屋面雨蓬(含采光井、出入口等),土建、幕墙内部收口,内天井,连廊,弱电智能化,岗亭,导向及标志标识(含地库、楼栋牌、单元牌、门牌等),机房装修等施工,负责本标段内的设备调试及相应的配合调试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标底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

2.6标段划分: /

2.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无在建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 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或电子专用章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 2021 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3.3.2企业需要 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省内企业不作要求)(有效期内) ,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3.3.3企业在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 具有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 牵头人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统筹策划、协调、建设管理和工程施工等工作。

(2) 联合 体中承担弱电智能化任务的其他成员须具有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 联合体如由母公司与子公司共同组建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必须由母公司担任牵头人。

(5)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6)联合体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承担连带责任。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员于 20210210 日至 202102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叁拾万 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 2021031517:00 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 6224861565791342090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 3110810043376397154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 )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入围10家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的造价下浮率计分法(不设技术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31909: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指定开标室 。( 电子投标的项目,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绍兴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现场解密调整为由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解密(网址为 http://ol.ggb.sx.gov.cn/XinBa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建议使用 IE11 浏览器访问。各投标人请使用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专用数字证书 CA 锁登录,在线参与开标活动。不要求提交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地铁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7层 地 址: 绍兴市解放大道111号中石化大楼7楼

联系人: 袁钢辉 联 系 人: 张雅美

电 话: 0575-88586655 电 话: 0575-85209901 、13957571013

 

 

招标人: 绍兴市地铁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0209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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