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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敦高速公路信息化管控系统采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3-03 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招标

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敦高速公路信息化管控系统采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03-24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2020-1118号

项目名称: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敦高速公路信息化管控系统采购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80(万元)

最高限价:180(万元)

采购需求: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敦高速公路信息化管控系统采购建设,具体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3-022021-03-24 ,每天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pt.com.cn/)登记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03-24 09:00

地点: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营业部 帐 号:系统自动生成 缴纳方式:银行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投标保证金:小写:¥1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 )。 投标保证金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银行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中路9号

联系方式: 15193756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甘肃佳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春景苑4-1-1号门店

联系方式: 13309370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志超

电 话: 133093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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